中轮协字〔2025〕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轮滑协会(业务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练员裁判员综合素质,确保第十五届全运会自由式轮滑比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轮滑协会《中国轮滑教练员管理办法》《轮滑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6月16日—20日在上海市黄浦区举办2025年自由式轮滑教练员裁判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轮滑协会
承办单位:圣巴( 上海 )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一)经中国轮滑协会批准,在协会注册的自由式轮滑国家级教练员裁判员(含2025年批准注册人员);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轮滑协会(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业务骨干1~2人(自由式轮滑领队或高级教练员、一级裁判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6月16日—20日(6月16日20:00前报到,20日离会)
报到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肇嘉浜路110号二楼
理论培训地点:黄浦体育馆综合楼104室,地址:上?;破智ü髀?35号。
实践培训及考核地点:黄浦滨江滑板极限公园,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50弄3号。
四、培训内容
(一)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
(二)自由式轮滑裁判法与竞赛编排进阶;
(三)自由式轮滑专项技术教学与训练;
(四)自由式轮滑专项体能训练及训练计划;
(五)自由式轮滑国际赛事体系分析,世界锦标赛评判标准及裁判方法;
(六)自由式轮滑教练员职业素养与教学方法进阶;
(七)运动员竞赛心理素质训练及技战术运用;
(八)十五运赛风赛纪、反兴奋剂相关规定;
(九)自由式轮滑常用英语术语解读。
五、培训考核
(一)培训考核内容包括理论和实践,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含英语测试);实践考核为专项技能考核(含教练员教学和裁判员执裁考核)。
(二)完成培训班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的裁判员(理论和实践考试分别达到60分),协会予以公布并完成注册。
(三) 本次培训班将对国家级教练员裁判员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以此作为本周期国家集训队教练员选派和全国比赛裁判员选派的依据(已在协会注册,但未报名参加本次培训的国家级教练员裁判员,视为主动放弃本周期选派资格)。
(四)由省市协会推荐的业务骨干可申请参加考试,考核结果发相关协会。
六、培训经费
(一)继续教育培训:国家级教练员裁判员300元/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轮滑协会(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业务骨干,免费参加培训。
七、报名及交费
学员报名需点击链接或扫码进入报名:
https://web.wps.cn/wo/sl/v33V35C9app_id=4IDxFhCcvZhnQsF3zgVYIS
报名人员在线提交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将由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报名联系人:安卫宏 ,电话:17521000206
(二)审核通过的学员,请于2025年6月6日当日将培训费300元/人汇至协会银行账户,转账时请备注:本人姓名+地区+自由式培训,报名学员应与汇款人姓名一致,需开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
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轮滑协会
账号:020000810920019437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八、交通、食宿
(一)参加培训人员往返差旅费自理;
(二)学员食宿由承办方统一安排,1560元/人(双人间),含培训期间酒店住宿费和早、午、晚餐费及酒店至实践场地的车辆费用,费用自理。有关食宿交通等具体事宜,请与承办方联系。
九、其他
(一)培训人员需自行办理培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保险)。
(二)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培训人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资料,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宣传。
(三)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培训人员交纳的培训费不予退款。
十、培训班工作组联系方式
报名及报到联系人:
安卫宏:17521000206
王怡梦:15921112676
邮箱:xiaoan_skating@163.com
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郭晓玮 18611502055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中国轮滑协会
2025年6月3日